今年4月起中韩AEO互认 将惠及77家宁波公司
发布时间:2014-03-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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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总署日前下发公告,决定自201441日起与韩国海关正式实施AEO互认。据悉,我市有77家AA类公司将从中受益,它们在进入韩国市场时可享受当地海关的通关便利措施。
中韩础贰翱互认,意味着我国的础础类公司和韩国的础贰翱公司在进行双边贸易时,将共同享受中韩海关提供的贸易便利措施。根据互认安排协定,贸易便利措施主要包括:降低进口货物查验率;简化进口货物单证审核;进口货物优先通关;设立海关联络员,协调解决公司通关中的问题;非常时期的优先处置等。
此前,中韩础贰翱互认已经在我国部分外贸公司试点,其平均进口时间较试点前缩短了67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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